第51章
林樾迟疑了一瞬, 手里多些钱自然是好,但商量好的事情怎么能出尔反尔呢?
“娘,三分之一也没多少, 今天是生意好,明天许就没有这么多了, 到时候不够用可怎么是好?”
宋寻春摇摇头,“我和你们爹手里还有些积蓄, 家里卖粮的钱也在我们收着, 怎么会不够花, 你们平日里去镇上,万一遇到想买的东西, 手里没有余钱可不行, 就这么定了。”
林樾还想再说, 宋寻春已经起身忙活去了, 连沈正初都起身走了,临走前只交代了一句, “听你们娘的, 自己收着。”
林樾只能转头看沈凌之, 结果沈凌之也连连摆手, “哥哥,你别看我,这些天你每天都给我钱,我都攒了几十文了。”
林樾也不是纠结的性子, 见他们都这么说,便将钱收起来了。
摆摊二十来天,赚的钱去除成本,也有三千多文钱, 梳妆台上的抽屉早就装不下了,林樾特地选了一个陶罐放在床底,差不多也快满了,他早就盘算着陶罐装满那天就去镇上的钱庄把铜钱换成银子,现在看来再有两天就满了。
到时候就换整三两银子,剩下的林樾计划用来添置一些东西,比如糯米、红糖、冰糖这些做点心必备的材料,再把家里刚做好的半匹麻布送去染坊染色,等忙完秋收就可以做冬衣了。
粗略想了一下接下来要干的事儿,林樾就起身出去了,今儿答应了掌柜的要做两种新鲜点心,今晚得先试做一次,尝尝味道。
虽说距离立秋只有几日了,但天气依旧炎热,林樾今儿琢磨了一下午,才定下来第一种点心,薄荷蒸糕。
薄荷清凉微辣的口感堪称夏日解暑必备,单吃有些呛人,但做配菜就很不错,比如薄荷炸排骨,薄荷炒蛋,林樾都很喜欢,还能泡薄荷水,淡淡的薄荷香,比杨梅汤还要解渴。
林樾出了院子就直奔河边,在路边摘了几朵蝶豆花才转身回家,随后又去菜地掐了一把薄荷嫩叶,在院子里顺手洗干净才回灶房。
今天要做的薄荷蒸糕得先熬薄荷糖浆,薄荷洗净后沥干水分,去杆留叶备用,锅里加入□□糖和水,小火熬化至冒泡,倒入薄荷叶和蝶豆花搅拌片刻即可,熬好的薄荷糖浆浸泡放凉后再把薄荷叶和蝶豆花捞出来。
只放薄荷叶熬出来的糖浆颜色呈深绿色,看着不太好看,蝶豆花泡水则是蓝色,林樾便加了几朵蝶豆花进去,这样熬出来的糖浆就是青绿色的。
看着这个颜色,林樾十分心动,也不知道染坊有没有这个颜色,要是有,今年他就要做一身青绿色的衣裳,留着明年夏天穿着去看荷花。
想到这林樾轻叹了一声,没想到今年会这么忙,愣是没腾出空去看荷花,明年他一定要去!
等薄荷糖浆晾凉的功夫林樾开始准备别的东西,粘米粉,糯米粉和磨好的糖粉混合均匀,薄荷糖浆兑水,少量多次加进去搅拌,等米粉结块就可以了,再用手把结块的米粉搓散成沙粒状,过筛,这样粉质会更细腻,此时的米粉已经是淡淡的青绿色了。
蒸笼里铺上蒸布,再放上模具,这次林樾用的模具是四块木板拼接的,没有底,支在蒸布上正好,随后把米粉倒进去,用薄木块轻轻铺平,再用刀切成块状,盖上蒸布,上锅蒸熟。
另一种点心林樾也想好了,家里东西不多,但南瓜还有好几个,正好拿来做南瓜松糕,蒸熟的南瓜压成泥和粘米粉混合,加糖粉调味,混合成粗面粉状就可以过筛上锅蒸了,做法和薄荷蒸糕一样。
因为做法简单,所以林樾今晚并没有做。
约莫两刻钟,锅里的薄荷蒸糕熟了,林樾连着蒸笼一起端下来,又拎了一壶水放在灶上,这才招呼沈凌之他们,“凌之,快来尝尝今天新做的点心。”
沈凌之正在院子里扫地,一听到林樾叫他就把扫帚一扔,“来了来了!”
看到桌上的点心,沈凌之眼前一亮,“哥哥,这个点心怎么是青绿色的?看着就好吃。”
“加了薄荷做的,你先尝尝好不好吃,我去叫爹娘。”
“好。”
林樾装了几块点心放在碟子里送到卧房,搁在沈淮之手边,然后没等沈淮之说话就转身跑了,隐约还听到了一声轻笑,林樾哼了一声就大踏步回了灶房。
沈凌之正吃得津津有味,“哥哥,今天这个点心吃起来凉凉的,颜色还好看,肯定很多人喜欢。”
沈正初也点头夸了一句,只宋寻春眉头微皱。
林樾疑惑道:“娘,是吃着不合口味吗?”
宋寻春把嘴里的点心咽下去,又细细回味了一下,才开口道:“这个口感要清淡一些,还有薄荷的清凉,只是我更喜欢香甜口的。”
林樾点点头,确实有很多人不喜欢吃薄荷,“娘,等栗子成熟给您做栗子糕吃,那个也是香甜口的,想来您应该会喜欢。”
宋寻春先是摇头,后又一顿,想起林樾之前和他们说的话,便开口道:“那我等着,等中秋前后板栗成熟我和你们爹去摘,到时候你做了点心再送一些去给亲家尝尝。”
“那我到时候多做一些,也送一碟子去给奶奶。”
一家人吃过点心又说了会儿话,屋里便昏暗起来,各自洗漱回屋歇息了。
林樾总觉得面对沈淮之有些不自在,进屋就一个箭步冲到床边,哗一下拉开被子躺下了。
沈淮之摇了摇头,也没逼他,径直熄了灯也躺上去了,怕林樾害羞,他还特地往外挪了一些,两人第一次没挨着睡,中间甚至还能再躺一个人。
林樾以前一个人睡的时候都是手脚伸展开占据一整张床,后来和沈淮之一起,手脚就伸展不开了,沈淮之还要揽着他,但习惯了也还好,每晚闭上眼睛没多久就睡着了,今晚沈淮之没挨着他,手脚倒是能伸开,反而还睡不着了,辗转反侧许久,等身侧的呼吸声渐渐平稳,林樾才往外挪了一点。
林樾本来还想再挪一下,沈淮之突然一个翻身搂住了他,林樾一下子屏住呼吸,这会儿要是沈淮之醒着,那也太难为情了吧!
万幸,沈淮之是真的睡着了,只是习惯性地搂了他一把。
夜色渐深,林樾寻了个舒服的姿势,也睡着了。
翌日,林樾正在灶房里做点心,突然听到屋外的喊叫声。
随即沈凌之就从外面冲了进来,“哥哥,我今天捡到了鸡枞,估摸有一斤呢。”
“是吗?哇,这两朵够大的,看着得有一两多。”
沈凌之嘿嘿一笑,“这朵就在路边,我一下就发现了,倒是几朵小的,是我从土里刨出来的。”
林樾也跟着笑,夸道:“鸡枞难得,难为你能捡到,今天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沈凌之脸上满是纠结,良久才开口道:“哥哥,不然别卖了吧,今年我们还没吃过鸡枞呢,而且也不缺这十来文钱。”
说完沈凌之自己愣了一下,没想到他都能说出十文钱不多这种话了,果然还是得手里有钱啊。
几乎是话音刚落,林樾就点头了,“你捡的菌子自然你说了算,只是咱们马上就得出去,菌子放到晚上该坏了,也没法儿和娘说让她中午就做,不然这样,先把鸡枞炒了,咱们再去镇上。”
沈凌之摆了摆手,“哥哥,不用这么麻烦,连根插在土里就好,咱们下午回来再做。”
菌子插在土里确实会坏得慢一些,林樾便催促道:“那你先去菜地里挖点儿土,等我把手里的点心做好,咱们快些出发,早点卖完,早点回来。”
“知道了,哥哥,我这就去。”
大约一炷香的时间,两人便各自忙完,又去村子后头收了菌子,这才推着车往镇上赶。
今天林樾做的点心是薄荷蒸糕和南瓜松糕,饮子是酸角汁,吃食则是豌豆凉粉和荞凉粉。
荞凉粉是用苦荞面做的,做法和豌豆凉粉几乎一模一样,但做出来的荞凉粉是灰白色的,口感要更清淡,林樾最喜欢的吃法就是荞凉粉和豌豆凉粉各一半,搭配多多的油辣子和酸汤,吃起来清爽,又酸辣开胃,他一次能吃两碗。
去镇上的路是走惯了的,两人没多久就来到杨记食肆后门,冯掌柜还是站在老位置等着他们,见林樾做了新点心,果然十分满意。
他先各买了一块尝了,才拍板道:“薄荷蒸糕来三十块,南瓜松糕二十块,也不必包起来了,我让伙计拿食盒出来。”
林樾和沈凌之都很高兴,今早一共做了四十五块薄荷蒸糕,这就去了三分之二,南瓜松糕更是去了一半,早知道冯掌柜要这么多,林樾就多做一些了。
“林小哥儿,一共七十五文钱,你数数。”
方才冯掌柜数钱的时候,林樾也跟着数了,这会儿只扫了一眼,便开口道:“正好,多谢冯掌柜。”
卖完点心,接下来是菌子,冯掌柜要的量和昨天几乎一样,林樾又赚了二十多文,心中的喜悦都快溢出来了。
临走前,冯掌柜还叮嘱道:“下回要是做了新点心,记得跟我说一声,差不多两三日便会要一回。”
这样的大生意林樾自然不会错过,当即便笑着点头:“我一定记得,多谢掌柜的照顾生意了。”
冯柏摆了摆手,“是小哥儿做点心的手艺好,吃了一回就惦记下一回啊。”
林樾谦虚了几句,才和掌柜的告辞离开。
还是相同的地方,从前天开始,林樾就长租了这个摊子,一次租一旬,有了固定的摊位,也能多拉一些回头客。
今天的生意没有昨天那么好,但林樾今天做的吃食数量也没有昨天那么多,倒也顺利卖完了。
接下来数日,林樾和沈凌之都是如此,早起做吃食,收菌子,来镇上摆摊,一直到菌子几乎不出了,林樾把手里最后两坛菌菇酱卖出去,今年的菌子生意便告一段落了,此时已是七月上旬。
眼看就是立秋,入秋后天气就会慢慢凉下来,林樾和宋寻春之前就打算买些鸡鸭,七月底秋收的时候正合适,秕谷糠麸都多,拿来喂鸡鸭正好。
有了要花钱的地方,林樾赚钱的动力也更足了,之前赚的四千多文钱林樾在钱庄换了四两银子,剩下的又在染坊花了几十文。
可惜没有林樾之前惦记的青绿色,他便选了蛋青色,像青鸭蛋壳一样的颜色,做成衣裳也十分鲜嫩,到时候他和沈凌之一人一件,剩下的布料则染的靛蓝色,沈淮之和沈家父母穿都合适。
七月流火,天气渐凉,林樾的小吃摊上也多了新的吃食。
第52章
小吃摊上本来只有凉粉凉皮面筋一类的吃食, 刚开始因为天气热,林樾调的调料味道又好,加起来一天能卖出去几十碗, 卖的时间一长,每天能卖出去的量就渐渐少了, 三文钱一碗的凉粉,虽说价钱不算贵, 但也不是谁都能吃得起的, 吃得起的也不会天天吃。
眼看卖出去的量少了, 林樾就开始琢磨新的吃食,刚开始只卖凉的是因为带炉子不方便, 但现在有了固定的摊位, 每天早上去镇上也是用推车装东西, 林樾便决定开始卖热食。
他也不贪心, 最开始只加了一种,那就是苦荞饼, 苦荞面, 少许白面和老面引子, 清水, 糖粉,搅拌成面糊,发酵一个多时辰就差不多了,最后再加一个鸡蛋进去调味。
锅底刷一层薄油, 一勺面糊倒进去摊成饼,煎到冒泡就可以翻面继续煎,煎好的苦荞饼表面焦黄,因为林樾加的糖不多, 所以吃起来微苦,整体是苦荞本身的味道,嚼起来会有回甜,相对来说比苦荞糕要好吃,应该是放了油和鸡蛋的缘故。
一个饼只比林樾的手心稍大些,所以林樾卖的也便宜,一个饼一文钱,许多在摊子上吃凉粉的都会顺带来一个,一碗粉一个饼,刚好能吃饱。
镇上条件好的人家几乎不会吃荞面,因此林樾的苦荞饼也很受欢迎,尤其是一些老头老太太,中午出来遛弯的时候就买一个,也算忆苦思甜了。
有了炉子和锅,能做的吃食又何止苦荞饼一种,进入七月,立秋将近,林樾又做了新的饼,都是在家里就调成面糊带去镇上,边烙边卖。
有小葱鸡蛋饼,荠菜鸡蛋饼这些咸口的,不过面粉价钱本来就不便宜,所以林樾放的鸡蛋不多,一天小半桶面糊,每种面糊里就加两个鸡蛋。
还有单纯的鸡蛋饼,和甜口的面糊小糖饼,因为是纯麦面的,所以这些价钱就略贵,两文钱一个。
自从开始烙饼,小吃摊前的小孩儿也越来越多,还有些急性子的小孩儿,林樾和沈凌之还没到镇上,他们就在摊位上蹲守了,一见林樾两人就立马冲过去,叽叽喳喳地喊,
“哥哥,今天是什么饼啊?”
“有小葱鸡蛋饼吗?我和我娘都爱吃这个!”
“哥哥,哥哥,我是第一个来的,先卖给我!”
……
林樾和沈凌之两个人都被包围了,只能分出一个人把小孩儿带到一边,剩下那个迅速把摊子支起来,拎出面糊就开始烙饼。
林樾烙饼的间隙还得抽空先问一句,“今天的小饼是小葱鸡蛋饼和面糊小糖饼,你们还要吗?要的话就和那个哥哥说。”
“我要三个面糊小糖饼,我一个,爹爹一个,娘亲一个。”
这是一个扎着两个小揪揪的小女孩儿,也是小吃摊第一次出现烙饼时就来的老顾客,除了第一次是和她娘一起来的,后面就是自己一个人拿着小荷包来,虽然不是天天来,但三五天总会来一回,也是林樾记住的第一个小孩儿。
“好嘞,这就给你做,你稍微退后一些,小心烫着。”
一锅可以烙四个饼,听到小女孩只要三个,后面的一个小哥儿立马探出头,“林哥哥,我也要一个面糊小糖饼!”
“好,这就给你做,先等等啊。”
等一群小孩儿买完饼高高兴兴地走了,两人才腾出手收拾摊子,各种吃食各放一块在显眼的地方,随后才开始吆喝。
小吃摊上多了要现做的饼,两人也没法去沿街吆喝了,只能在摊子周围转悠,一来客人就立马回去忙活。
进入七月中旬,两人的摆摊生活就暂停了,地里的荞麦和高粱都熟了,宋寻春早早把院子收拾干净,竹席子也清理打扫并晾晒了大半天,就等晒荞麦了。
天刚蒙蒙亮,一家五口就吃了早饭,沈淮之依旧是去私塾,临走前叮嘱道:“娘,我今天会提前半个时辰回来,你们割完荞麦就搁在地里,我回来去背。”
又对林樾小声道:“割荞麦容易腰疼,要是累了就歇会儿,割不完的我晚上回来割。”
林樾也没说答不答应,只说晓得了,便催促沈淮之快些出门,再耽搁该迟到了。
宋寻春正在洗碗,也没注意他俩嘀咕什么,只看着沈淮之道:“不用提前,家里种的荞麦不多,我们一天就能干完去,荞麦也不重,没几趟就能背完。”
“娘,我昨儿就和老师说了,你们割完就歇会儿,现在天黑的晚,我下学回来去背也来得及。”
宋寻春懒得和他掰扯,摆手道:“快别啰嗦了,赶紧去私塾,晚上要是没干完你再去。”
沈淮之被嫌弃习惯了,也不再说话,抚了一下林樾的肩头便出去了。
几乎是沈淮之前脚出门,后脚宋寻春几人就背着竹筐,拿上镰刀也出去了。
沈家的地不多,苞谷大豆种了两亩,现在正是能吃的时候,荞麦也种了两亩,荞麦地和苞谷地紧挨着,刚到地里林樾就瞧见另一侧嫩绿的苞米,扭头就问,“娘,咱们晚上掰几个苞米回家煮了吃吧。”
宋寻春一拍大腿,“我就说我昨天忘了什么,原来是掰苞米,多掰几个,晚上吃过饭还能烤着吃。”
林樾点点头,又提议道:“还能烙玉米饼吃,味道也好。”
在林樾嫁到沈家之前,沈家的饭桌上几乎没出现过饼,像苞谷荞麦这些都是煮杂粮粥吃,唯独小麦粉能做出一点花样,除了面条,还有包子馒头,面汤麦饭等。
宋寻春是个爱吃饼的,当即就答应了,“吃,今儿忙活一天了,樾哥儿你明天再烙吧,到时候多烙几个,我送一些给你们奶奶。”
沈凌之又比宋寻春更爱吃些,立马挥手道:“哥哥,我给你打下手,烧火洗锅我都能干。”
林樾笑着回道:“那晚上回去的时候多掰几个,明天中午就做。”
几人说了几句闲话,就拿上镰刀各自忙活去了。
荞麦相对于小麦要更加低矮,但收割的方式是一样的,左手握住一把荞,右手持镰刀从根部割断,割下来的荞麦暂时堆在地沟来,整整齐齐的一排,等割完再把荞麦捆起来背回家。
林樾也是干活的熟手了,但割荞麦的速度依然赶不上宋寻春和沈正初,只能和沈凌之一起从另一侧割。
家里的镰刀都是头天沈正初刚磨过的,一镰刀下去就能隔断一把荞麦,省了不少力气,只是连续的弯腰再起身,起身再弯腰,也十分累人。
林樾和沈凌之都许久不下地了,刚割一个时辰就开始腰疼,但对面的沈家父母吭哧吭哧地就没停过,他们也不好意思停下休息,只是割一会儿就站着揉会腰,再活动一下双手又继续割。
随着太阳冉冉升起的是一把又一把放倒的荞麦,还有从额头到后背,大滴大滴往下滴的汗水,林樾出门时带的帕子,没到中午已经湿透又拧干好几回了。
地里一排又一排的荞麦,看着多,但一株荞麦上只结十几个穗,一个穗结几粒荞麦,一株荞麦也收不了一捧,一亩地也就能收个一百多斤,堪堪一麻袋而已。
时近中午,宋寻春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抬头一看太阳快到正中了,便招呼道:“樾哥儿,凌之,歇会儿,咱们先吃个饭再接着割。”
林樾和沈凌之就在相邻的地沟里,闻言不约而同对视一眼,两人都松了一口气,总算是可以休息了。
虽说干了这么多年农活,小时候还不会走就被爹娘背着下地,睡着了就寻一个阴凉的地方铺上席子放下继续睡,等会走路了,就跟在大人屁股后面捡麦穗,捡稻穗,再大一些就拎着自己的小竹筐施肥,装苞米,后来就像大人一样干活儿了。
但毕竟还不到二十岁,即便成家了,上头还有长辈顶着,依然没法像大人一样,再苦再累也能熬着,虽然不会偷懒,但能多歇一会儿还是会高兴。
今天的早饭是杂面馒头和包子,昨晚睡前揉的面,今儿林樾一起来就和宋寻春一起包包子满满当当蒸了两锅。
包子除了素的土豆丝馅,酸菜馅,白菜馅,还有荤的酸菜肉沫,韭菜鸡蛋,也算得上丰富,这会儿虽然凉了,但味道依然很好。
除了吃的,还有一葫芦浆水,和今早烧开又放凉的温开水,这也算是林樾来之后养成的习惯之一,能喝热水就喝热水。
一家四口坐在地头,边吃边喝,歇够了还和对面那块地里同样在吃午饭的村人唠了会儿嗑,又重新戴上草帽,拿上镰刀继续干活。
虽说入秋了,但白天依旧很热,如果说早上是大滴大滴的汗水,那下午就是汗如雨下,绕是林樾是不怎么出汗的体质,这会儿也是前胸后背都湿透了。
这一忙就忙到了申正,地里的荞麦终于割得七七八八,宋寻春接着割荞麦,林樾和沈凌之开始装筐,因为荞麦相对较轻,每筐都压得结结实实的,装满后就由沈正初背回家。
林樾和沈凌之也开始背,他俩的竹筐相对较小一些,但因为压得实,又是平地,一个人根本背不起来,还得另一个从背后推一把竹筐,前面坐地上那个人才能起来。
沈家的地在半山腰的位置,两个人一前一后沿着山路往下,手里还杵着一根木棍,生怕摔了。
两人刚到山脚,沈正初就过来了,一脸严肃,“你们俩怎么也不少背些,别再压着。”
第53章
沈凌之深吸了一口气, 急促道:“爹,我娘又装满一筐了,正等你呢, 爹我不和你说了,不行了, 我得赶紧回去卸下来,背不动了。”
沈正初急忙上前一步, “那还等什么, 先把筐放地上, 我背回去,樾哥儿, 你也快放下。”
沈正初说话的功夫, 林樾两人已经大踏步绕开了, 只有沈凌之的声音远远传来, “爹,你快去吧, 我们马上就到家了。”
“哎, 你们别走那么快, 小心摔了。”
“知道了!”
林樾和沈凌之拐过弯脚步就慢下来了, 没法子,本来割了一天荞麦就腰疼,这会儿背的又重,实在走不动了。
刚进院门, 两人“哐当”一下就把竹筐放地上了,整个人瘫坐在地上,靠着竹筐呼呼喘气,好半晌才直起身。
林樾解开竹筐上的麻绳就开始卸荞麦, 最上头的还好,用手一扒就出来了,但筐里的压得太结实,愣是掏了好半天才掏出来。
匆匆回灶房喝了口水,两人也不敢再耽搁,荞麦还全在地里,再耽搁天黑前就真的没法儿背完了。
万一今晚下雨,没背完的荞麦就要被淋坏了,辛辛苦苦大半年才得了这么一点粮食,要是真的被雨淋了,心都得滴血。
走到半路,林樾就听到后头有人喊他,一回头,果然是沈淮之背着一个大竹筐正大步流星地朝他们走过来。
走到近前,还没等说话,沈淮之就先抬手把林樾和沈凌之背后的竹筐都拎下来,随后塞进了自己的筐里。
“我背着,你们歇会儿,上坡路不好走。”
沈凌之当即欢呼,“哥,你真好。”
林樾犹豫了一瞬,也没拒绝沈淮之的好意。
“地里没多少荞麦了,我们能背完的,你就不应该请假,要是耽误了读书就不好了。”
沈淮之摇摇头,“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不会耽误的,早点儿干完也能早点休息,你别担心。”
三人到地里的时候,沈正初刚好走到地头,见他们过来,朝沈淮之点了点头,随即看向林樾和沈凌之,叮嘱道:“你们俩别背太多,不差这点儿。”随后就径直走了。
时候不早,宋寻春也没啰嗦,让沈淮之把刚装好的那一筐背走,接过空竹筐又开始装,林樾和沈凌之也上前帮忙,等筐都装满后才各自背上一筐往家赶。
青山如黛,暮色四合,村子里陆续有人家已经点上了油灯,沈家一行人才把地里的荞麦全部背回家。
但依然不能休息,除了一开始背的那两筐荞麦摊开晒了,后面的都是随意堆在院子里,现在还得收拾。
看着累得直喘气的林樾和沈凌之,宋寻春轻叹了一声,“你俩坐着歇会儿,等我做好晚饭再叫你们。”
两人这会儿都是直接坐在地上,林樾一下子愣是没能站起来,只能就着这个姿势,缓缓道:“娘,你也歇会儿,等我喘口气儿,我去做饭,今天有些晚了,咱们吃个焖饭吧,省得麻烦。”
沈凌之也摇摇晃晃地抬起手,“我去帮忙烧火。”
还有活计在等着,宋寻春想了想也没拒绝,“那成,你们歇会儿再去做饭,等明儿你们再好好歇歇,不用跟我们下地了。”
是的,收完荞麦也不能休息,荞麦地里残留的麦茬明日就得趁早处理焚烧,紧接着就要开始收高粱,等院子里的荞麦晒干,脱粒后就得立马晒高粱。
宋寻春拿了耙子就开始收院子里的荞麦,一翻就尘土飞扬,林樾和沈凌之也坐不住了,互相搀扶了一把站起身,一人去后院拿柴火,一人去灶房淘米洗菜。
今晚林樾就做了一个腊肠焖饭,怕吃着噎嗓子,又煮了个白菜汤,还有白天掰的苞米,也来不及做饼子,只能直接水煮,等一家人坐上饭桌,外头已经黑透了。
翌日,林樾和沈凌之都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洗漱完,林樾去灶房准备午饭,一会儿得送去地里,沈凌之则摸了竹席,触感温热,随后就拿着耙子,把昨晚收起来的荞麦重新翻出来继续晾晒。
晌午,一家四口仍然是在地头吃的午饭。
沈淮之只请了两日假,一日背荞麦,一日背高粱,后续的晾晒扬场都是林樾几人干的。
这一忙就是四五天,万幸这几日天都是艳阳天,唯有最后一天是个阴天,一家人都提心吊胆的,生怕下雨把好不容易晒干的高粱给打湿了。
等忙完地里的活计,林樾和沈凌之又开始摆摊了,这回还加了一个新鲜苞谷做的饼子,苞米磨成浆,加入糯米面和糖拌匀成面糊就可以了。
这个饼受欢迎的程度堪比鸡蛋饼,但只卖了三天就停了,一是苞谷有些硬了,二是磨苞谷十分浪费时间,有这个功夫都能烙两锅饼了。
不过林樾也琢磨出了新的东西,一个鸡蛋半桶小麦面糊,烙出来的饼再包上酸辣土豆丝炒肉丝,一个饼能卖三文钱。
这天一早,除了沈淮之照常去了私塾,其他人都在家里,地里暂时没什么紧急的活计,宋寻春便打算跟着林樾两人一起去镇上摆摊。
林樾听后十分惊喜,笑道:“那我们今天多做一些吃食和糕点,除了在摊子上卖,我和凌之再换着去街上转转,肯定能多卖出去一些。”
宋寻春松了一口气,她本来还担心给他们添乱,“那我到时候就跟着你们,帮着收拾桌子洗碗什么的,你们也能歇口气。”
沈正初每年得空的时候就爱去河里捞鱼,虽然不是每次都能捞到,但就是爱去,今天他也是这么打算的,等宋寻春母子三人去镇上,他就先去山上砍柴,回来就去捞鱼。
沈凌之正忙着调面糊,听完立马接话道:“爹,我觉得你今天肯定能捞到大鱼,要是捞到,咱们晚上就买块豆腐,回来炖鱼汤喝吧。”
宋寻春横了他一眼,“你就惦记着吃。”
但只停顿了片刻,她就开口了,“上回樾哥儿做的炸小鱼吃着也好,捞到小的也不错。”
沈凌之皱着鼻子,也不说话,就一直看着他娘,愣是把宋寻春都看得不自在了。
沈正初就像没看到他们的眉眼官司,自顾自道:“要是你们到家我还没回来不用等我吃饭,我估摸白天捞不到什么鱼,还是得等晚上。”
宋寻春还想再说什么,就听到外头来人了。
“堂哥,堂嫂,你们在家吗?”
这声音听着不太熟悉,宋寻春和沈正初四目相对,明显都没想起来是谁,灶台前的林樾和沈凌之更是茫然。
此时沈家灶房里有些乱糟糟的,桌上是刚做好的凉粉,面筋和凉皮,还有刚蒸熟的面条,是预备着做凉面的,灶台前则是几个木桶,里头都是刚调好的面糊。
“你们坐着吧,我去瞧瞧是谁,等会儿要是进来就直接去堂屋,省得收拾灶房。”宋寻春说完就起身出去了。
宋寻春拉开院门,看着门外一身布衣的夫郎,眉头一皱,脑子里回想了半晌才想起来这人是谁。
“堂弟,你怎么来了?快进屋坐。”
来人叫沈方初,是沈正初隔了好几房的堂弟,宋寻春嫁过来没两年他就嫁出去了,宋寻春隐约记得他是嫁到清溪村了。
见他突然来家里,宋寻春实在有些摸不着头脑,两家人并不十分相熟,以前他们没分家的时候,沈方初一家倒是常来家里,沈方初的爹和沈爷爷虽然不是亲兄弟,但脾性像极了,都是偏心眼儿,不过沈爷爷偏心的是大儿子沈德初,沈方初的爹偏心的是小儿子,也就是沈方初,因此,沈方初和沈德初关系也更亲近一些。
沈方初上前就拉着宋寻春的手臂,笑道:“没事儿就不能来找嫂子吗?”
这话说得,宋寻春自然不能应,只轻笑了一声,“哪里的话,上回见你还是去年在大哥家里的时候,这不是有些突然吗?你来我和你堂哥都高兴。”
两人在门口寒暄了两句,宋寻春就把沈方初迎进去了,路过灶房朝里头喊了一声,“凌之,倒两杯水过来。”
“知道了,娘,马上就来。”
沈方初也不说他是为什么来,就和宋寻春东拉西扯了一通,一会儿回忆从前,一会儿又夸沈淮之有出息,娶的夫郎也好。
“嫂子,不是我说,你家这儿夫娶得是真不错,上回我去镇上碰巧见他们摆摊,那生意做的真是没话说。”
宋寻春笑得矜持,但话里是掩饰不住的骄傲,“劳你夸他,他们那生意也是小打小闹的,赚不了几个钱,就是农闲做着玩儿。”
说话间,沈凌之端着水进来了。
杯子刚放下,沈凌之就被沈方初拉住了,“哎哟,不过一年不见,凌哥儿就这么大了,嫂子好福气,上门说亲的该踏破门槛了吧。”
宋寻春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但转瞬就消失了,含笑道:“没有的事儿,凌之还小呢,我和他爹都想着多留他两年。”
说到亲事,沈凌之哪好还留在这里,当即就想挣脱开,没想到沈方初拉他拉得紧,硬是没挣开。
沈方初拍了拍沈凌之的手臂,又扭头看向宋寻春,笑逐颜开道:“嫂子,不瞒你说,我今日来确实是有事儿要和你们说。”
宋寻春终于反应过来了,这八成是要问凌之的亲事,她立马拉过沈凌之,交代道:“凌之,去叫你爹,就说娘有事儿找他。”
沈方初这才放开沈凌之的手,笑眯眯地开口,“凌哥儿可别害羞,是好事儿呢,快去吧。”
沈凌之没觉得哪里好,但还是转身去了灶房喊人。
第54章
沈正初刚坐下, 对面沈方初就迫不及待开口了,“堂哥,堂嫂, 我今儿来是受人之托,你们是不知道, 咱们凌哥儿那也是远近闻名的,长得水灵, 又有手艺, 谁不想娶这样的夫郎?”
“我们村那周屠户家, 一打听到我们是亲戚,就立马去了我家, 想让我帮忙问问咱们家是个什么章程?想给凌哥儿找个什么样的夫婿?”
“这周家想说的是小儿子, 今年二十岁, 就比我们凌哥儿大一点儿, 要我说大一点儿好,年纪大会疼人, 小周也是个俊后生, 还有一门杀猪劁猪的手艺, 这屠户别的不说, 起码是亏不了嘴啊,而且他家条件也不差,咱们凌哥儿要是嫁过去绝对不会吃苦的。”
宋寻春刚张口想说话,就被沈方初打断了, “堂嫂,咱们这么多年亲戚,你还不知道我吗?凌哥儿要是嫁过去,我肯定会关照他, 保管没有人能欺负他,这不比去什么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好啊?”
宋寻春:这不就是知道你是什么人嘛。
“劳你惦记了,我们凌之还小,至少今年是不会考虑他的亲事的,那周家儿郎都二十了,可不能耽搁他。”
宋寻春说得委婉,实则就是拒绝了。
然而沈方初就像没听懂一样,自顾自地接道:“也不是说今年就要成亲,咱们先定下来,明年再成亲也成啊,这定了亲,周家那小子也有紧迫感,肯定会努力挣钱攒聘礼,等明年凌哥儿嫁过去,这日子不就越过越好了吗?”
宋寻春眉头一跳,这人真是一如既往,只听自己想听的话,她扭头看沈正初,结果沈正初愣是没搭茬,就这样大咧咧地翻了个白眼。
宋寻春:“……”
没法子,宋寻春只能轻推了他一把,他自己的亲戚,还是自己解决吧。
沈正初瞬间坐直,严肃道:“方初,你也是的,这么大年纪了,还不知道不能随便做媒的道理吗?要是成了皆大欢喜,这要是出了问题,多遭埋怨啊!更别说你们还是邻居,要是因为这事儿闹矛盾,岂不是影响你们邻里关系。”
“再说了,这说亲有专门的媒人,找人家帮忙说亲得给钱呢,他们找你不会是想省钱吧?”
沈方初:你才年纪大,你全家都年纪大!还有什么叫为了省钱,人家给他送礼了……咳咳,这个就不用说了。
“堂哥,我这不是好心嘛,这年头想找个有手艺的多难啊,我也是为了凌哥儿好,你怎么能这么说我。”
沈正初拿过宋寻春的杯子喝了口茶,缓缓道:“知道你是好心,你堂嫂这不是谢过你了吗?堂哥也谢谢你惦记凌哥儿,但这亲事还是算了。”
沈方初硬是想不通这俩人怎么想的,到时候把自己哥儿年纪留大了嫁不出去不就完了?
“堂哥,我可是想着凌哥儿是我侄子才来说亲的,小周在我们村有不少人惦记的,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沈正初总觉得不对劲,他们可不是这种有好事儿会互相惦记的关系。
“我家凌之没有这种十里八乡都晓得的名声,他周家是从哪里知道的?不会是你说的吧?”
沈方初眼神热切地看着沈正初夫妻俩,“堂哥,堂嫂,你们可别谦虚,我们凌哥儿自个儿有手艺,淮之又是个读书人,想来说亲的肯定不会少,这周家知道凌哥儿多正常啊,再者,我倒是想说我有个待嫁的侄子,但还没找到机会,人家自己就来找我了。”
看他还想再说,沈正初有些不耐烦了,说了要多留凌之几年,怎么就是听不懂人话。
“方初,我和你堂嫂都想着多留凌之几年,这门亲事不用说了。”
沈方初急了,“哎,堂哥你别急啊,咱们先见见人,到时候你们肯定会满意的,而且这小周长得也周正,凌哥儿肯定会喜欢的……”
沈正初声音陡然拔高,“什么叫我们凌哥儿会喜欢,这话也是能随便说的,行了,我们还要下地,就不多留你了。”
沈方初被气了个仰倒,难怪他以前不喜欢和沈正初夫妇来往,果然不是他自己的问题。
他恨不得扭头就走,但想着周家送来的礼品,愣是忍住了,勉强笑道:“堂哥你们再考虑考虑,我过两日再来,周家真的不错的。”
沈正初颔首,“晓得了,走吧,我送你。”
沈正初刚把人送出门,灶房里的林樾和沈凌就溜出来了,三步做两步跑到堂屋,尤其是沈凌之,刚进去就一把拉住了宋寻春的衣袖。
“娘,堂叔真的是来给我说亲的吗?我记得他以前从来没来过咱家,都是去大伯家的。”
宋寻春点点头,把方才沈方初说的话挑挑拣拣后简单复述了一遍,隐去了关于周家儿郎样貌的话。
沈凌之嘟起嘴,“娘,我还不想嫁人,我还小呢。”
宋寻春:“乖啊,放心吧,我和你爹都没答应,至少明年才会给你相看。”
林樾听到清溪村就皱了眉头,他记得那个尚文成就是清溪村的,想起那一家子,他现在对整个村子的印象都不太好。
“娘,这么久没来往的人突然来说亲,说的还是一个二十岁的男的,怎么看怎么不对劲,他不会是收了什么好处吧。”
宋寻春一脸赞同,“我和你们爹也是这么想的,就算那周家小子人真的不错,就凭说亲的是他,这门亲事我们也不会答应。”
林樾有些迟疑,但最后还是说道:“娘,我总觉得这姓周的应该不会太好,不然不会二十岁还没成亲。”
也不怪林樾这么想,他们附近几个村的人都是十六七,十七八就成亲了,有的甚至十五就成亲了,这突然来了个二十岁的,又不像沈淮之是为了读书才耽搁的。
宋寻春脸色微沉,良久才缓缓道:“应当不会,虽然没什么来往,但大家都是亲戚,不至于做这种事。”
“我看樾哥儿说得有道理,这沈方初可不是什么好性子的人,今天这么能忍,肯定有鬼。”
沈正初把人送到门口就关门回来了,踏进堂屋正好听到林樾的话,当即就附和了一句。
宋寻春没料到他们父子俩都是这样想的,当下就急了,“要真是这样,下次他来就不让他进门了!”
林樾摇了摇头,“娘,要是这样无缘无故不让人家进门,显得咱们没理,依我看,咱们先去打听打听这姓周的人品,万一是我们想多了,人家真是好心,那到时候拒绝也要委婉些,要是那姓周的真的不行,等堂叔再来,咱们就直接摊开了说,这样他也就没脸去胡说八道了。”
宋寻春被说服了,“那明天我就去打听打听,清溪村离咱们这儿也不远,应该能打听到。”
沈正初欲言又止,支支吾吾道:“云初就嫁在那个村子,不然去问问他。”
宋寻春有些诧异,“你终于肯光明正大去看云初了?”
沈正初:“……”
宋寻春见他说不出话,又接着道:“要不是你一直不肯去,沈方初也不会这样就来,这不就是觉得我们不熟悉清溪村嘛。”
“趁现在有个由头,你光明正大去一趟,这慢慢的也就恢复来往了,再不去,过几年你想去都走不动了。”
沈正初被念叨的头都要大了,“知道了知道了,我明天,不是,我今天就去。”
宋寻春点点头,又道:“那你去的时候避开些,别撞见沈方初,先在村子里打听打听,到时候要是你开不了口问,就当走个亲戚,等年底再让淮之他们夫夫上门请他回家。”
沈正初前脚放了话,后脚又不敢去了,坐在椅子上好半晌没接宋寻春的话茬。
林樾和沈凌之对视一眼,立马提议道:“爹,今天我们做了不少点心,都是甜口的,正好能带一些去看小叔叔,想来小叔叔应该会喜欢的。”
他记得沈凌之说过他和沈淮之小时候都吃过小叔叔买的点心,现在带点心去看正合适,带着吃食,就算到时候沈正初说不出别的,也能围绕吃的多说些话。
沈正初算是被架上去了,支支吾吾半晌,最后还是点头了。
沈凌之立马拉着林樾往外走,“爹,我们这就去包点心,等吃过午饭你就去吧,这样傍晚差不多能回来,到时候你还能去捞鱼。”
沈正初就这样被安排得明明白白,连宋寻春都起身了,“今天我们娘仨都不在家吃午饭,你自己热一热今早剩的稀饭和馒头,吃完就赶紧去,万一云初下地去了你就碰不上了。”
说完话宋寻春就走了,这会儿她不能在这待着,不然沈正初肯定要反悔。
因为沈方初上门耽搁了一会儿,林樾三人出门时已经有些晚了,菌子的生意虽然做完了,但他们和食肆的掌柜商量好了,每两日就送一回点心过去,尽管不是每次都买,但只要买了就是几十块,林樾去得一向积极。
刚收了荞麦和高粱,林樾今天做的就是荞麦豆沙饼和高粱豆沙饼,味道都不错,就是颜色都偏棕色,不太好看,也不知道好不好卖。
路上,林樾询问道:“娘,你说爹能打听出来吗?”
宋寻春摇头,“难说,他到底会不会去还两说呢。”
沈正初一向果断,当年说分家就分家了,唯独面对沈云初,因为愧疚,一直不敢面对他。
林樾其实不太能理解沈正初这种心态,但长辈的事儿他也不好说太多,只能道:“那咱们今天先在镇上打听打听,要是没打听到,明天我就推着车去清溪村卖吃食,肯定能成。”
第55章
今日的生意还算顺利, 摊子前人来人往,断断续续有人停下买一个饼或是一碗凉粉,宋寻春因是第一次来, 也不怎么上前招呼客人,就在后头帮忙收拾桌子, 林樾和沈凌之一个烙饼,一个拌粉, 倒也井井有条。
摊子支起来没多久, 林樾就拎起一篮子点心, 扭头招呼道:“娘,凌之, 你们看着摊子, 我先去吆喝一圈。”
沈凌之:“放心吧, 哥哥, 我会看着的。”
几日没来镇上,林樾刚出北门街就遇上个熟客。
“林小哥儿, 几日不见, 你们可算来了, 正惦记你家的凉皮呢。”
林樾微笑着侧开身子, “多谢婶子惦记,实在是这两日家里农忙抽不出空来,今儿还发了点儿黄豆芽,和黄瓜丝一起拌凉皮味道更好, 您可要尝尝?”
“是吗?那我现在就去瞧瞧,刚好还没吃午饭。”
“那婶子您慢走,我还要去卖点心,就不送您过去了。”
头戴银簪的妇人摆了摆手, “本也不用送,就这么两步路,你忙你的去吧。”
“多谢您体谅。”
林樾去的第一条街仍然是梨花巷,随后才去的其他地方,起初林樾还担心点心的颜色不好看卖不出去,没想到卖得还成,单在梨花巷这条巷子里就卖出去了十块。
出来这一趟除了卖点心,再就是为了打听清溪村周屠户一家,附近几个村子隔得都不算远,但口音还是有一些细微的差别,林樾耳朵灵,基本只要开口就能判断出来是哪个村的。
可惜没派上什么用场,因为林樾一直没有遇见清溪村的人。
良久,林樾把整个镇子都转悠了一遍,手里的点心也卖得七七八八了,望着四周来来往往的人群,林樾叹了口气,算了,找不着就找不着吧,回去摆摊去。
此时林樾在的位置是南门街,也就是镇口,打定主意后林樾脚步都轻快了几分,时不时地吆喝一声,力求回到摊子前就把剩下这几块点心卖完。
“新鲜现做的荞麦红豆饼,香甜细腻,高粱红豆饼,芳香四溢,三文钱两块啦,只要三文钱,两块点心带回家!”
林樾一路走一路喊,中途看见别的货郎还凑过去打量几眼,尤其是卖糕点吃食的,要是人家的摊子货架前没人,他就笑眯眯地凑过去搭话。
林樾一双杏眼圆溜溜地,笑起来显得异常乖巧,嘴又甜,倒也没人拒绝他,而且日常做买卖的人几乎都是善谈的,搭上话就能唠。
刚走了两条街,林樾就搭话了一个卖果脯的叔叔,一个卖包子的婶婶,还有一个卖糖果子的姐姐,最后是一个同样卖点心的嬢嬢。
“嬢嬢,你这云片糕怎么卖的?看着就好吃。”
摆摊的是个四十多岁的妇人,见有人过来还以为是来买东西的,熟练地挂上笑,结果是个同行,嘴角的笑立马淡了一丝。
“三文钱一块,小哥儿也是卖点心的?看着有几分眼熟。”
林樾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这口音,一听就是清溪村的啊!
他立马扬起一个笑,甜甜地又喊了一声“嬢嬢”,然后才开口道:“我们在北门街街口支了个摊子卖凉粉,许是在那见过。”
周念珍笑着打量了一下林樾,“那个原来是你的摊子啊,我前几天刚去吃过凉皮,还带了一碗面筋呢。”
居然还有过接触?如果说林樾最开始觉得自己能打听到消息的可能性是五成,那么现在至少有八成。
林樾放松不少,试探着问道:“是吗?那咱们可真是有缘,嬢嬢你可是清溪村的?”
“咦?你怎么晓得我是清溪村的?莫非你也是我们村的,但不应该啊,没听说我们村最近有什么喜事。”
林樾见她疑惑地快要挠头了,连忙道:“我不是清溪村的,是附近榆水村的,只是听着嬢嬢你的口音像清溪村那儿的,这才多嘴问了一句。”
周念珍明显松了一口气,脸上重新出现笑容,“我还以为是我漏了哪家的席没去呢,吓我一跳,小哥儿耳朵够灵的,咱们附近几个村口音差别可不大。”
林樾笑了笑没接茬,转而上前一步,又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四周,低声问道:“嬢嬢,可以和你打听个事儿吗?”
周念珍瞬间来了兴趣,“你说,要论这些个逸闻趣事,就没有我不知道的。”
林樾掀开篮子上的麻布,用油纸包了块点心递过去,“来,嬢嬢,尝尝我新做的点心,咱们边吃边聊。”
不错,很有眼力劲儿,周念珍也没客气,接过来就尝了一口,“呦,这点心看着其貌不扬的,味道不错啊。”
林樾谦虚了两句,便直接问道:“嬢嬢,我想打听的你们村的周屠户家的小儿子,不瞒您说,这周家请了媒婆去了我堂舅母的娘家嫂子要说她的娘家侄儿做夫郎,只是那小哥儿性子有些弱,担心和夫家处不来,便辗转托到我,让我帮忙问问。”
周念珍被这复杂的关系绕懵了,想了片刻便抛到脑后,只是这周屠户家嘛,虽然和她是本家,但着实不怎么样。
林樾看她欲言又止,心里有了猜测,只面上不显,“您放心,我就是帮忙打听打听,您若是不方便说也无妨。”
周念珍对林樾印象不错,想了又想,还是低声道:“你可别说是我说的啊。”
林樾立马点头,“您放心,我保证不会透露一个字的。”
周念珍这才放心,“要说这周屠户家啊,前几年条件是不错,他家老大人也不错,又能干又勤快,那个小的瞧着也不错,家里伙食好,人高马大的,可惜啊。”
林樾:“可惜什么啊?嬢嬢,您快别卖关子了。”
林樾这一脸急切的样子,着实让周念珍有了一点儿诡异的成就感,她清了清嗓子,便接着道;“可惜他是个吃喝嫖赌样样俱全的流氓!”
林樾眼都瞪大了,沈方初怎么敢的啊?这样的人他都敢上门说亲,不怕被打吗?
“这也太……”
周念珍用一种“你也太没见识了”的眼神看了林樾一眼,随即啧了两声,声音里也带了厌恶,
“刚开始他家瞒得严实,我们都觉得周小子人不错,好几个想给他说亲的,他十八那年说了邻村的一个姑娘,都定亲了,周小子去暗门子,被人家姑娘的亲哥抓了个正着,当即就被打了一顿,紧接着就发现他还赌钱,酗酒,而且和他爹娘动过手,那姑娘一家立马退婚了,这事儿在我们村都传开了,。”
林樾惊讶得嘴都快合不上了,镇上有暗门子这事儿他倒是听说过,但不知道具体在哪儿,没想到还真有人去的。
“好啊,这种五毒俱全的人还敢去说好人家的哥儿,这是打量两个村子离得远没人知道他这些丑事吗?”
眼看林樾怒火中烧,周念珍连忙拍了拍他的背,安慰道:“别气别气,这不是发现了嘛,你明儿就去和你那亲戚说一声,只是说亲也不会有什么影响,放心啊。”
林樾深吸了几口气,心情才略微平复下来,一脸感激地看着周念珍,“多谢您,多谢您,要不是您,说不准我那亲戚就要跳火坑了,按理,我们怎么也该请您吃个饭,只是这涉及亲事,我那亲戚家估计要私下处理,我们也担心把您牵扯进来,只能请您吃几个点心,您别嫌弃。”
周念珍摆了摆手,“这算什么,是能帮那小哥儿一把,我也高兴,你们一定要离这周家远些,说起来也是老周家倒霉,一家子人都不错,偏偏摊上这么个讨债鬼。”
“您真是好人,遇到您是我们的福气。”
林樾从篮子里拿了几块点心递过去,硬要周念珍收下,又连连道谢了好几回,才告辞离开。
刚转身,林樾的脸就冷下来了,忍着走过那个路口,便大踏步往自家摊子走。
沈凌之和宋寻春正忙着招呼客人,见林樾怒气冲冲地回来,当即心里咯噔了一下。
还是沈凌之最先反应过来,他本来就不想嫁人,和沈方初也不熟,这会儿也没多生气,他立马转身挡住其他人的视线,拉着林樾就去了旁边,宋寻春也跟上了。
“哥哥,你先消消气,没事儿的,不成才好,我不想嫁人呢。”
林樾真是被这些人的厚脸皮气了个仰倒,闭着眼狠狠喘了几口气,才压低声音,把方才问到的事儿简略地说了一遍。
宋寻春手里的抹布都快捏烂了,但好歹还有点儿理智,这会儿又在镇上,只能劝道:“咱们晚上回家再说,这会儿摊子上还有人,别吓着人家。”
林樾:“知道了娘,我这就来帮忙。”
今天后半段生意不佳,林樾三人也没了耐心,太阳刚有落山的迹象,他们就收拾摊子回家了。
刚进灶房,就看到同样怒不可遏的沈正初,脸阴沉沉地,看着像要去打人。
相视的瞬间,两方人都晓得对方知道了。
沈正初狠狠道:“我听云初说的时候,真是恨不得冲出去教训沈方初一顿,这哪是亲戚,简直就是仇人。”
宋寻春方才还强忍着,这会儿眼泪都下来了。
林樾和沈凌之手忙脚乱地,先是忙着安抚沈正初,又忙着安慰宋寻春,两人愣是没顾得上生气。
最后还是林樾说了一句话,才让他们暂时平静下来。
“爹,娘,沈方初昨儿还说要再来咱家,咱们得先想个法子把这事儿解决了,最好直接把这门亲戚断了,免得他再攀扯咱们。”
沈正初重重点头,沉声道:“樾哥儿说得有理,是得好好想想,不能影响凌哥儿。”
第56章
三日后, 沈方初再次来到临水村,进村的时候还斗志昂扬的,直到遇见第一波人。
“呦, 这不是方初吗?怎么还回来啊?”
“啧啧啧,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沈方初眉头一皱, 他每年都回来好几次,从来没人这样问他, 这郝雨兰和沈芳林怎么回事儿?吃错药了?
“嫂子, 堂姐, 你们说什么呢?我回家还不行吗?”
“怎么会呢,谁还能拦着你回家不成?就是不知道回的是不是自己家?我还有事儿, 先走了。”
郝雨兰横了他一眼, 便径直走开了。
沈芳林也甩了他一个白眼, “也不知道这堂姐和堂哥有什么差别, 真是让人担心,唉, 回家教训孩子了, 回见。”
沈方初气得跳脚, 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他们发的哪门子神经, 又不好追上去,只能站在原地骂骂咧咧。
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遇见的人好像有些太多了,沈方初原想先回家一趟, 但他今天来得有些晚,担心等会儿沈正初家没人让他白跑一趟,最后还是直接去了。
“堂哥,堂嫂, 你们……”
“哗啦!”
沈方初被迎面而来的一盆水泼成了个落汤鸡。
他完全愣住了,良久,才抬手抹了一把脸,瞪着眼睛怒骂道:“沈正初你什么意思?你是脑子有病还是看我好欺负?”
门后是面容冷肃的沈正初和宋寻春,再往后是探着头往门口的看的林樾和沈凌之。
一家四口直直地盯着沈方初,尤其是沈正初,拿着木盆的右手拳头捏得死紧,像是下一秒就要冲上前把木盆扣在沈方初头上。
“什么意思?我还想问你什么意思呢?我看咱们不是亲戚,是仇人吧!就那种吃喝嫖赌样样俱全的人渣败类,你还敢上门说亲,真是好大的胆子,是打量我不敢打你吗?”
沈正初嗓门儿极大,一句话吼出来,左邻右舍都惊动了,更别说他们提前做了准备,沈方初刚进村子,就有好几户人家知道了。
看热闹嘛,还是别人家的好看,更别说还是个大热闹。
听到这话,沈方初有些心虚,随即怒吼:“你放的什么屁?我好心好意来跟你说亲,担心你家哥儿嫁不出去,你倒好,竟然敢污蔑我。”
“我呸!那姓周的这么好,怎么不见你把你儿子嫁过去?活了四十多年,今天我算是长见识了。”
沈方初哪里敢认,这年头名声有多重要无需多言,更别说他娘家是临水村的,要真闹开了,不仅他,他娘家都会被戳脊梁骨。
他牙都快咬碎了,但从小娇生惯养,沈方初根本受不了一点儿气,上前就想推搡沈正初。
沈正初没想到他会如此大胆,一时不妨,还真被他挠了一下,随即手里的木盆下意识就拍过去了,“哐当”一下,沈方初就坐地上了。
“这可是你自己撞上来的,别想赖我。”
沈方初就这样四仰八叉的坐在地上,嘴里不干不净骂个没完,上到沈正初,下到沈凌之,一家子都被他骂了个遍。
林樾觉得沈正初还是太温和了,就连沈凌之都忍不下去了,两个小的一下子从背后钻出来,指着沈方初就笑,“堂叔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是这么不讲究,又不是小孩儿,坐在地上哭闹像什么样子?你看村里人都被你引来了吧,哎,那个是叔爷吧?”
林樾口里的叔爷自然是沈方初的父亲,他本是想让沈方初害臊,自己站起来,到时候大家吵架也好,打架也好,总比现在这样好。
没想到沈方初像是有了靠山,立马回头就往四处看,没想到只看到一群看热闹的人,根本没有他爹,当即怒骂:“你个小蹄子狗叫什么?滚,这里轮不到你说话。”
林樾怒极反笑,像是看到什么脏东西一样,扫了沈方初一眼,“本来不想和你吵,你硬要凑上来就别怪我了,活了半辈子都活不明白的人也好意思大放厥词,怎么?你还当自己占了人周家的便宜?
“你还不知道吧?临水村上上下下几十户人家,全都知道你干的丑事了,为了仨瓜俩枣就敢帮那种人渣说亲,你看现在村里谁还敢让你上门?你知道为什么刚才没看到我叔爷吗?”
说到这儿林樾卖了个关子,对面的沈方初肉眼可见地急了,他最大的依仗就是对他无所不应的亲爹,沈方初一下就跳起来了。
林樾目的达到,但他压根儿没想就此放过,语气轻柔,说出来的话却让沈方初心都凉了半截。
“那是因为他不敢来呀!前天我爹和淮之刚去过你家,叔爷还想护着你,愣是被你哥我大堂伯给拦住了,不仅是临水村,就连清溪村我们都去宣扬过一遍了,没想到吧。”
沈方初整个人都懵了,方才还声色厉荏,现在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他真的没想过会闹这么大。
沈方初确实拿了周家的礼品,后来还拿了钱,也是听说沈凌之跟着林樾做生意才心动的,他之前去镇上见他们摆摊,生意好得不得了,一天少说能赚一百文钱,他哪里还忍得住。
到时候沈凌之嫁过去,赚的钱是给婆家不假,但自己是他堂叔,想跟着他做生意难道沈凌之还能拒绝?这不就一举两得了,也是自己儿子已经成亲了,不然就说自己家了。
现在闹成这样,他爹许是不会怪他,但夫家呢?他儿女呢?他哥和嫂子呢?沈方初已经不敢再想了。
林樾看他这茫然无措的样子,心里没有半点同情,要不是他们家没相信他,又仔细打听过,这会儿凌之就进火坑了。
沈淮之知道这事儿的时候气得不行,要不是他拦着,当晚就去清溪村了。
最后还是气不过,沈淮之先去了村长那儿,又去了沈方初哥哥沈和初家,他倒是没和他们吵架,但洋洋洒洒说了大半个时辰,话里话外都是在骂沈方初。
沈方初的爹还想仗着是长辈教训他,硬是被沈和初拦下来了,他爹年纪大了什么话都敢说,但他不行,他儿子才成亲没两年,孩子都没有呢,要是因为这种本就不占理的事和沈淮之一个小辈闹,到时候在村子里脸都抬不起来。
一连两天,沈和初一家几乎没出过门。
此时的沈家院门外站着沈方初,院门内站着沈家一家四口,两方人僵持不下之际,沈和初来了。
沈和初本来不想来,但他爹在家里闹个没完,说要是沈和初不来,他就要自己来,六十多岁的人了,杵着拐杖都是半天挪不出两步,腿肿得跟大萝卜似的,沈和初哪敢让他来,没法子只能自己来。
沈和初和沈方初哥俩的关系堪比沈正初哥俩,基本都是互看不顺眼的程度,这会儿不情不愿的来,本来就满腔怒火,结果沈方初还敢瞪他,沈和初瞬间就气炸了。
“还不给你堂哥道歉,今儿你要是不道歉,以后你就别回来了,回来早晚把爹气死。”
沈方初面对他哥显然更有底气,“你滚,我不要你管,爹才不会生我的气,你少放屁。”
沈和初恨不得转身就走,但想起家里还在闹腾的爹,生气要回娘家的媳妇儿,还有一直旁敲侧击的儿子儿媳,担心名声的女儿,他硬逼着自己忍住了。
“要么你现在道歉跟我走,要么你就当没有娘家,四十多岁的人了,也不需要什么娘家,以后也别来往了,你也别说爹不爹的,你要是愿意你就把爹接走,我要是多说一句话我就跟你姓。”
沈方初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哥,比刚才和林樾吵架还要生气,他哥以前在他面前可不是这样的,他凭什么这样说。
沈正初不想再和他们纠缠,冷声道:“堂哥,虽然这事儿和你无关,但也劳你和各位乡亲做个见证,今日起,我沈正初一家和沈方初就断了这门亲戚,以后也别再来往了,还有你,沈方初,要么现在自己滚,要么我就要亲自送你走了。”
沈正初在村子里也是有点名声的,毕竟是敢在父母都还在的时候就分家的狠人,自从他们闹了那一遭,村里偏心眼儿的长辈都少了不少,这会儿眼看他要动手,沈和初真是被吓了一跳。
“正初,实在对不住你们了,还有侄儿,堂伯给你道歉。”
沈和初话说完,也不等他们接话,就扯着沈方初的胳膊,头也不回地走了。
沈方初一走,外头看热闹的人也散了,他们又不傻,这会儿的沈家一行人明显还在气头上,凑上去不是找骂吗?
回到灶房,沈正初越想越气,当时这么就没给他两拳呢,这种人明显不吃亏不会长教训。
沈凌之也耷拉着脸,满面忧愁,他不会真的嫁不出去了吧……
倒是让林樾和宋寻春忙得够呛,不大的灶房里响起了两道延绵不绝的安慰声。
沈正初听到沈凌之的担忧,瞬间顾不上生气了,拉着宋寻春一起走过去,好了,这回是三道安慰声了。
其实应该算三道半,因为林樾还带上了沈淮之,“别担心,你那么好,想娶你的人多得是,一个屠户算什么,咱们刚做生意没多久就能攒几两银子,等再过两年,你手里不知道能有多少银钱,到时候别说嫁人,就是不嫁人一直待在家里也无妨。”
“再说了,你哥没几天就要去参加院试,万一中了秀才,到时候你就是秀才弟弟,就咱们这十里八村的,想嫁谁不行?说不准能嫁去镇上,甚至是县城呢?”
沈凌之都惊了,他这么厉害吗?
第57章
因为沈方初说的三日后要再来, 也就是今日,所以今儿沈家人除了沈淮之一家子都在家里,沈淮之本来也想留下, 但最后还是出门了。
现在七月底,八月初八那日就是院试, 而且院试是在府城,还得提前一天去, 满打满算读书的日子也不过一旬, 老高秀才千叮咛万嘱咐, 这几日不许请假,不许迟到, 还给他们加了一倍的功课。
尽管老高秀才也不想在考试来临之际, 给学生添加负担, 但他的身体实在扛不住了, 只能祈祷在这短暂的日子里能多传授一些知识给他的学生。
因此,沈淮之今儿起了个大早, 一起来就拉着沈凌之交代了一通, “你现在还小, 还不到考虑亲事的年纪, 就算堂叔,沈方初闹这么一出也不会影响什么,还有爹娘和我们,我们没想着把这事儿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是担心日后他口无遮拦,再说出什么对你不好的话,索性直接闹开了, 只要我们坦坦荡荡,村里也不会有多少闲言碎语。”
“今日他来,不用你说话,爹娘会处理的,但你也别怕,这事儿全是他的错。”
……
今儿说话的量都快赶上半个月了,沈凌之第一次由衷地感慨,自己亲哥居然能如此唠叨。
“哥,我真的知道了,我保证不会多想,也不会伤心难过,你快走吧,不然你得迟到了。”
话语里的嫌弃太过明显,沈淮之无可奈何,只好又对着林樾交代一通,在得到双倍的嫌弃后,忧伤的推开门走了。
之后就是沈方初上门,吵架,再被带走,此时已经是巳时了。
往常这个时候林樾和沈凌之都做好凉粉凉虾开始做糕点了,今儿灶房里还是冷锅冷灶的。
林樾安慰过沈凌之后看向灶台,犹豫了一瞬后提议道:“今儿咱们就做一个发糕,再加上豌豆凉粉和荞凉粉,一桶凉虾,咱们争取申时卖完,然后在镇上四处逛逛,去肉铺割两斤肉,回家再去竹林寻摸一点儿竹花,咱们今晚吃顿好的,去去晦气。”
吃顿好的是林樾从小到大安慰人的头等办法,以前在家的时候,林杨和小伙伴打架哭着回家,林樾就给他做各种点心,后面开始赚钱就不局限于点心了,开始加菜。
沈凌之咻地一下抬起头,“竹花?什么是竹花?好吃吗?”
林樾琢磨了一下,没想出一个合适的说法,只能道:“竹花就是长在竹子上,形状颜色有些像青苔的东西,炒鸡蛋最好吃,很鲜嫩。”
沈凌之也没有刨根究底,知道好吃就足够了,“哥哥,那我们快些做,争取早点儿出门。”
可惜最后也没快起来。家里只有两个灶,一个刚煮上饭,另外一个林樾在煮豌豆粉,还剩一个炉子,宋寻春刚支了铁锅上去,正在炒白菜。
等白菜出锅,宋寻春开始热酸菜红豆汤,酸辣味儿,下饭一绝。
“樾哥儿,凌之,今儿娘就不跟你们一起去了,我和你们爹得下地去,昨儿你爹去挖地顺带去了一趟小松山,那儿种的豆子黄了,今天得去收回来。”
林樾回头应了一声,“知道了,娘,那你们早点儿回来,我们今晚好好吃一顿。”
“今年没种多少大豆,估摸两个时辰就能收完,放心吧,一定早早回来。”
吃过午饭,一家人便锁上门出去了。
这段时间林樾和沈凌之的小吃摊开发出了新的业务:索唤。也就是外卖,大多是附近两条街的开铺子摆摊的人,还有小部分居民,头天提前交代要吃什么,什么时候送,第二天小吃摊支起来,两人就轮流送去,一个半时辰左右再去收碗筷。
因为买的碗筷不多,所以每天能外送的量也有限,刚开始那两日一天只接五个,现在一天能接十个。
送一次需要一文钱,若是买了五文钱以上,那就两次收一文钱,若是十文钱以上就免费送,十文钱看似多,但其实也就两碗凉粉再加两杯凉虾,两个人吃正好,所以差不多两日就能接到一个这样的大单子,双方都不亏。
自从开了索唤,每天还是卖那么多吃食,但赚的钱更多了。
今天两人支起摊子后的第一件事还是去送凉粉,林樾这段时间学习认字的进度颇佳,沈凌之也认识不少字,所以他们的索唤都是有序号的。
一个小竹片,上头用木炭简易的写上吃食的数量以及购买的人,比如“壹凉粉,书铺刘,午时末。”意思就是书铺的刘掌柜预定了一碗凉粉,需要在巳时末的时候送到。
竹片是按照时间顺序排好的,林樾先挑了几个需要在一个时辰内送到的,把东西备好放进竹篮,低声道:“凌之,有四个是要在午时送的,我现在去送,你看着点儿摊子,这会儿正是饭点,估计人多。”
沈凌之袖子挽到胳膊,正忙着擦桌子,“哥哥你快去吧,这儿有我呢。”
两人都不是第一次干活儿,各自分工后就径直忙活去了。
今儿正好是赶集日,街口巷子里都是挤挤攘攘的,林樾刚出去还是拎着篮子,后头直接抱着了,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路人撞翻。
送吃食的林樾被挤得半天走不出一条街,摆摊的沈凌之更是忙得脚不沾地,他们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赶集日了,但不知怎的,今天人格外多,来摊子上吃凉粉的也多,不过两刻钟,两张桌子都坐满了。
没等沈凌之松一口气,前头又来人了,“小哥儿,给我来一碗荞凉粉,多放辣。”
沈凌之脸上带着歉意,“实在对不住,桌子坐满了,要不婶子您等会儿再来?”
“不碍事,还有凳子吗?我要个凳子就成,今儿太挤了,等会儿懒得出来。”
沈凌之立马弯腰拿了凳子递过去,这俩凳子是他和林樾平时坐的,可惜,不对,幸运的是今天太忙,他还没来得及坐。
“好嘞,婶子您先拿上凳子,我这就给您拌凉粉。”
林樾回来的时候已经过去半个时辰了,他想着能休息一会儿,一抬头就瞧见自家摊子面前全是人,当即倒吸一口凉气。
但有生意总是好的,不过片刻,林樾脸上就重新挂上笑容,回到摊子上开始招呼客人。
他定睛一看,才发现今天的凉粉已经快卖了一半儿了,林樾眉头一皱,早知道今天人那么多就多做一些了,亏了。
约摸一个时辰过去,摊子上重新恢复了平静,林樾和沈凌之各自盛了一杯凉虾,瘫坐在凳子上吃。
原想着申时能够卖完就是万幸,没想到整整提前了两刻钟,林樾心中可惜的念头闪过一瞬,随即就抛之脑后了。
“凌之,咱们去菜街买肉吧,现在还早,说不定能买到一块肥肉多的五花肉,到时候做红烧肉吃。”
对于乡下人家,猪肉就是难得的美味,所有小孩子期盼过年的原因之一就是能吃肉,肥肉就炼成猪油渣,炼出来的猪油能吃大半年,瘦肉一般不会出现在桌子上,因为不划算。
但肥瘦相间的又还不错,其中红烧肉就是其中最美味的做法之一,吃过的人寥寥无几,至少沈凌之没吃过,今早林樾说的时候他就激动得不行,一整天脑子里都是红烧肉的样子。
“哥哥,那咱们的东西怎么办?推着过去吗?”
沈凌之有些担心,推车加上货架十分占地方,今天人又多,估计一刻钟都没法儿走出半条街。
林樾摇头,“不用,我们请隔壁卖果脯的老板帮忙看着一下就成。”
其实镇上有专门看管行李的地方,但位置在镇口,而林樾和沈凌之现在在镇尾,只能放弃这个办法。
今天的菜市也很拥挤,林樾两人本想去里头的肉铺,没想到刚进巷口就发现了两个卖肉的摊子,摆摊的汉子一把菜刀挥舞得虎虎生风,割肉利落,收钱也爽快,林樾和沈凌之对比了一下价钱,大部分和肉铺一样,但骨头的价钱一斤要便宜一文,林樾顿时就心动了。
“凌之,咱们就在这买吧,除了五花肉再买两斤排骨回去炖汤。”
沈凌之眼皮一跳,他哥哥真有魄力,没想到除了过年,家里居然还有一顿吃两个肉的时候,这是什么神仙日子啊!
“好,哥哥,我也带了钱,给你。”
林樾横了他一眼,“就买两斤肉哪用得上你的钱,快收起来吧,小心等会儿丢了。”
沈凌之立马握紧手,还有什么是比丢钱更伤心的事吗?丢一文钱他都会难过好几天的。
“哥哥,你怎么老是吓我!”
“哈哈哈,好啦,我们快走,等会儿买不到五花肉了。”
最后林樾割了两斤五花肉,两斤排骨,一共花去五十二文钱,再加上一把做红烧肉的香料,又花去三文,林樾买的时候爽快,付钱的时候手都有些抖,今天赚了近二百文,这一下就花去四分之一,这猪肉也太贵了吧!
此时林樾脑子里冒出了另一个念头,并且异常坚定,来年春天,他要养两头,不对,四头猪。
傍晚,沈家的灶房里飘出了骨头汤的香味,热气从锅盖边呼呼地往外飘,每一丝蒸气里都是肉香味,咕嘟咕嘟的浓白汤汁里翻腾着粉白诱人的排骨,有的骨头上面还带着一块纯白的肥肉,只看一眼就能想象到口感多么爽滑。
沈凌之烧火的时候肚子都在叫,“哥哥,今晚我要吃一大碗骨头汤泡饭。”
“你可以再吃一碗红烧肉拌饭。”林樾说。
第58章
红烧肉作为一种费肉费糖费油费香料, 简而言之就是费钱的菜品,几乎是不会出现在普通老百姓的餐桌上的,但它的美名听过的人还是很多。
林樾小时候的梦想之一就是能在过年的时候吃到一顿红烧肉, 这个愿望从他几岁时第一次听到红烧肉的名字,一直到他十几岁, 家里条件宽裕了,他娘才狠下心咬紧牙, 买了一块巴掌大的肉, 又去寻了个会做这道菜的老师傅, 林家的餐桌上才终于出现这道菜。
林樾还记得那天晚上饭桌上的油灯点得亮亮的,足足两盏油灯, 桌子正中间就是一个小陶碗, 里头盛着满满一碗红烧肉, 油亮鲜红, 甜香诱人。
那一天全家人都很开心,尽管花了很多钱, 并且在吃红烧肉的前后两个月里家里都不见一点荤腥。
一家四口围着围坐在饭桌前, 一人夹了一块儿拇指大小的红烧肉, 肥瘦相间而且是肥的更多的红烧肉, 汤汁会从肉块儿上滴下来,浸润进米饭里,连米饭也带上了那一股油润的甜香气。
就那一碗红烧肉,当晚林樾足足吃了三碗杂粮饭, 最后剩的一点汤汁,还给他拌饭吃了。
这个只出现过一次的菜,也成了林樾最喜欢的菜,后来他自己攒了钱想去买肉, 但他娘不许,说钱要攒着他以后慢慢用,花钱不能大手大脚。
尽管林樾知道他娘说的对但还是很难过,不过后来他和林杨一起去镇上卖点心,卖家里的果子,又赚了不少,这一回他娘终于没有再拦着他了。
尽管第二顿红烧肉的滋味儿,比起第一顿好像没那么香了,但他还是很喜欢。
林樾翻炒着锅里的肉,突然想起以前的往事,他有些想家了,等下次回去就买几块肉吧,他爹娘和林杨肯定也想吃红烧肉了。
切成大块的五花肉,焯水去腥,放进锅里炒出油后出锅,再盛出一半的油放进油罐里留着炒菜,锅里剩下的油用来炒冰糖,等炒出糖色后倒入五花肉翻炒上色,再加入酒和酱油等进行调味儿,最后加入热水以及方才备好的香料和葱姜蒜,大火烧开,小火慢炖。
随着柴火噼里啪啦的燃烧声,锅盖周围开始冒出热气,诱人的甜香也四散开来。
油润的红烧肉,浓稠的排骨汤,再加上一碗拍黄瓜和小白菜,就是沈家今天的晚饭。
宋寻春和沈正初两人背刚来到自家院外就闻见了这股香气,宋寻春还叹了一声,“也不知是谁家今晚炖了肉,这味道可真香。”
没想到推开院门香味更加浓郁了,原来是自己家啊。
两人洗手回屋,看着桌上饭菜,四目相对,全是震惊,今儿的饭菜都快比过年和吃席好了,像排骨和红烧肉这样的大菜,席面上大多只会出现一种。
宋寻春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得花不少钱,心中暗道:不然还是给樾哥儿补贴一点儿,按现在家里这个花销,他赚的钱都攒不下来。
林樾见他俩不动,连忙招呼道;“爹,娘,快进来吃饭,愣在那儿做什么?”
沈正初笑道:“看到今儿饭菜太好,我和你娘都看呆了。”
沈凌之猛猛点头,“我也是,我哥哥做的红烧肉,真的太香了,比吃席还要好!”
因为吃席一桌上至少得八个人,一碗肉刚上桌,转眼就没了,尤其是和小孩儿坐一桌,沈凌之根本抢不过他们。
林樾盛饭的时候只盛了三碗,“爹,娘,凌之,你们先吃。”
宋寻春刚拿起筷子又放下了,疑惑道:“这是怎么了?哪有做这么一大桌子菜自己却不吃的。”
沈正初和沈凌之也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林樾连忙摇头,“娘,我就是想着淮之这几天回来的晚,晚饭都是一个人吃,所以今儿我想等他一起。”
平时林樾都是把饭菜留在锅里温好,并不会等他,但今晚要不同一些,他还是更想等沈淮之回来再吃饭。
宋寻春立马道:“那这样,我们也等会儿。估计淮之还有半个时辰就回来了。我们一起等他。”
林樾立马摇头,他想等是他自己的事,而且他现在还没有那么饿,但沈正初夫妻俩都在地里忙活一整天了,哪还能再耽搁吃饭?
“娘,真的不用,你们快吃,我等会儿去迎一迎他,刚好回来吃饭。”
宋寻春还是很犹豫,良久才开口:“罢了,听你的,那肉可盛出来了?现在就得放到锅里温着,等会儿你们好吃个热乎的,要是放凉了再热,味道就没那么好了。”
林樾点头,“肉和菜都盛了,就排骨没有,但这个有汤凉得慢,到时候吃也刚好。”
林樾接到沈淮之的时候都快到榆水村了,远远地就看见沈淮之背着书箱过来,嘴里还念念叨叨的。
林樾朝那边挥了挥手,得到一个目瞪口呆的沈淮之。
沈淮之看见林樾的时候一下子蒙了,满脑子都是家里不会出什么事了吧?他立马大步跑上前,拉着林樾的手连声问道:“你怎么来了?是家里怎么了吗?”
林樾明显更蒙,摇头:“没有啊,我就是想来接你,今晚家里炖了肉。我等你一起吃饭。”
沈淮之这才松了一口气,随即又道:“怎么不先吃?这几日我回来得晚,这会儿天都快黑了,下回别等我了。”
“也不是天天都等你,好啦,我们快回家吧,再耽搁饭菜都凉了。”
回到家,灶房已经收拾的干干净净了,灶台上的水壶也不见踪影,许是沈凌之回屋洗漱去了。
林樾迅速把饭菜端到桌上,又给沈淮之加了满满当当的一碗肉,“快尝尝,我觉得今天的红烧肉味道应该不错。”
沈淮之看到桌上的饭菜也有些惊讶,但他没说什么,只默默地给林樾也盛了肉,“真的不用等我,你要是愿意,我吃饭的时候陪着我就好。”
林樾头点的有些不走心,他也不是每天都有空闲的啦。
但心里还是有些感慨,读书也不容易,想了半晌才开口安慰道:“不碍事的,马上就初八了,到时候你就不用再这么晚回来了。”
林樾的安慰并没有起到作用,沈淮之明显更紧张了,读书十余年,他自知不是天赋异禀之辈,几年前能顺利考上童生已属不易,现在要考秀才,他真的很担心自己考不上。
等沈淮之嘴上还是道:“是没有几天了,都不用初八,初六就不用早起了。”
“嗯?为什么?”
沈淮之喝了口汤,回道:“府城离咱们这儿有些远,要是走路估计得一整天,初八考试,最迟初七早上就得去,但以防万一,老师建议我们初六就去,到时候在府城歇一天再去考试。”
林樾点点头,确实是初六去比较合适。
两人一边闲话一边吃饭,倒也热闹,饭后,林樾搁下筷子,迟疑道:“我记得村里有养牛和养驴的人家,还有养螺子的,咱们租一头来拉车,到时候坐车去,这样也能快些,不然你走一整天,到时候影响了考试的状态就不好了。”
沈淮之拒绝了,一头牲畜价钱称得上昂贵,租借也不便宜,到时候去府城,住客栈又是一笔花销,能省一点是一点,从小到大上山下河不知道多少次,走一天路比干一天农活儿还是要轻松的。
林樾说不动他便闭嘴了,想着到时候和爹娘商量商量,只要他们发了话,沈淮之也拒绝不了。
当晚,林樾依然是在昏黄的油灯照耀下睡着的,连沈淮之什么时候躺到床上的他都不知道。
转眼进了八月,地里的苞谷黄了。
这回林樾和沈凌之的小吃摊没有暂停,因为前一天还接了索唤的生意,不去不行,甚至还添了新的吃食。
因为地里的活计需要人手,本来两个人的小吃摊也变成了一个人轮流去,第一天是林樾去,沈凌之一早起来就跟着沈正初夫妇下地掰苞米去了。
林樾也起得很早,打扫院子,喂鸡浇菜,准备吃食。
因为做面筋和凉皮有些麻烦,但只有凉粉和凉虾又很单调,而且最近的点心也没什么新意,所以林樾又琢磨了一个新的吃食,凉卷粉。
头天晚上泡上大米和糯米,早上起来就把米熬成米浆,再加入生粉拌匀,蒸锅铺上蒸布,把米浆摊上去,等粉皮变透明后就用竹片挑出来,简单的凉卷粉就做好了。
凉卷粉最好吃的做法是裹满馅料,比如菌菇馅儿,肉末馅儿,木耳馅儿等等,然后再沾蘸水吃,但准备馅料也很麻烦,所以林樾直接把卷粉切成宽长条儿,像拌凉粉一样直接拌了吃。
一个人摆摊实在有些麻烦,幸好今日接到的索唤不多,而且都集中在午时。
林樾他们在北门街摆摊儿这么多天,也和旁边卖包子的老板一家熟识了,平日里谁家忙不过来,上去搭把手都是常有的事儿,所以今天林樾特地请了她帮忙。
“张婶儿,妹妹,可否劳烦你们帮我看着摊子两刻钟,我去送个索唤就回来。”
张婶儿犹豫了片刻,才说:“成,让萍姐儿帮你看着,但要是来了客人,她许是招呼不了。”
萍姐儿是个苹果脸儿的小姑娘,今年才十岁多,平时就跟着她娘来摆摊儿,时常到林樾他们摊子上玩儿。
林樾连忙笑道:“多谢婶子,只看着就成,若是来了客人就说老板不在,请他略等等,或是下次再来都成。”
林樾走前往小女孩儿手里塞了两块点心,又给她盛了一杯凉虾,一脸严肃道:“这是哥哥请你帮忙给的谢礼,不可以拒绝。”
萍姐儿是个大胆的,回头看了她娘一眼,见她娘没说话,便端坐着身子回道:“多谢哥哥,但这太多了,我要一块儿点心就好,哥哥做的点心好吃,我很喜欢。”
林樾摇头,“喜欢怎么能只吃一块儿呢?而且吃点心容易噎到,再喝一杯凉虾刚好,快拿着,不然哥哥下回不找你帮忙了。”
帮一个小忙就有点心吃,萍姐儿根本拒绝不了,“那哥哥下回找我帮忙的时候,就不用给东西了,就当哥哥这回给过了。”
“下回的事等下回再说。”
林樾说完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才转身离开。
干农活儿的时候,总觉得一天过得又快又慢,快是感觉明明忙碌了一整天,但地里的庄稼仍然没有收完,慢则是手上一直重复着同一个动作,砍苞谷杆儿再握住,苞米掰下来扔进竹筐,叶子扫过脸颊手臂和脖颈,不过片刻就会泛起痒意,当滑过汗水时除了痒还有些刺痛。
这一忙又是几天过去,转眼来到初五,次日沈淮之便要出发了。
第59章
八月初五这天早上, 天边还挂着一轮弯月,四周环绕着闪烁的星子,沈家后院的大公鸡仍然熟睡着, 林樾已经推开屋门出来了。
灶房里黑漆漆的,林樾几乎看不见东西, 完全是凭着感觉走到灶台前,又摸索到松毛细柴, 点火热灶, 烧水备食。
如果一切顺利, 那么今天将是沈淮之最后一次去私塾,老高秀才教导学生虽然严格, 但并不严苛, 林樾也知道沈淮之非常感谢他的老师, 所以在最后一天, 林樾便打算亲手做些点心让沈淮之带去,以尽感激之情。
年长的人吃糯食容易不克化, 所以林樾今天做的就是简单的荞糕和南瓜发糕, 此外还有为了讨个好彩头而做的定胜糕。
定胜糕的做法并不难, 糯米粉、粘米粉和绵白糖充分混合后多次少量加水搅拌, 粉倒进模具,加入熬好的红豆馅儿,再铺一层粉,随后翻转模具, 轻敲脱模,定型的定胜糕直接放进蒸笼里蒸熟就可以了。
用糯米粉和粘米粉做出来的定胜糕是白色的,为了好看,林樾昨天还去河边挖了茜草, 茜草煮出来的水是红色的,用这个水拌出来的粉就是淡红色。
做定胜糕唯一难的就是准备模具,定胜糕的形状有些像银元宝,并且中间还有“定胜”两个字,林樾最初是打算自己做,后来又想有做模具的功夫,他都能做好几锅点心了,所以还是去寻了村里的木匠。
林樾有心给沈淮之准备惊喜,所以这“定胜”二字也是他自己写的,他私下里偷偷练了许久,才能把这两个字板板正正的写出来,这两个字也是林樾除了他和沈淮之的名字以外写的最好的字。
林樾蒸好一锅点心,外头天才蒙蒙亮,院子里也传来了动静,是沈淮之洗漱完过来了。
沈淮之一进灶房,就瞧见林樾在灶台边忙碌,他有些不解,“今儿是有什么急事吗?还是昨天去摆摊有客人订了点心?怎么起这么早?”
林樾摇头,“这是给你做的,让你带去给老高秀才,也算一个谢礼。”
沈淮之愣在当场,良久才轻声朝林樾道了声谢,“那我和你一起做,我谢老师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劳累呢?”
说到这沈淮之停顿了一下,提议道:“不若多做一些,我给咱们爹娘和弟弟送一些去,这些日子没回家,他们肯定思念你。”
林樾十分满意,以前在家他给林杨做点心的时候,林杨都是要给他打下手的,说好听话、献殷勤更是家常便饭,所以现在沈淮之想要帮忙林越也觉得是应当的。
而且沈淮之称呼他爹娘是“咱们爹娘”,林樾更满意了。
“那就多做些,你现在先坐在灶台边烧火,一会儿我叫你的时候,再过来端蒸锅。”
“好,都听你的。”
沈淮之挽起袖子坐到灶台前,往灶里添了两根柴火,这柴还是昨晚他刚劈的。
因为今天做的点心是送给老高秀才和送回家而不是摆摊。所以林樾做的也不多,定胜糕八块,两种发糕各十六块,到时候分成两份。
因为分量不多,两锅就蒸出来了,随后林樾开始做一家人的早饭。
今天虽然起得早,但早上一直忙碌着,林樾也就没有煮粥,只是和面煮了面皮汤,桌上还搁了糖和咸菜用来调味儿。
吃过饭,林樾用油纸包把方才的点心包做两份,一份是发糕,另一份是定胜糕,又叮嘱道:“这是定胜糕,一会儿去私塾,你可以和同窗一起分了吃,讨个彩头。”
沈淮之心里沉甸甸的,想在道谢又觉得单薄,想保证能考上秀才又担心万一不成,反倒让林樾难受,最后只重重点了两下头。
“我晓得了,让你费心了。”
林樾嗔怪地看了他一眼,“我们是夫夫,哪里就要这么见外了?”
等把沈淮之送出门,沈正初夫妻俩也扛着锄头下地了,林樾和沈凌之才各自回屋睡了两刻钟的回笼觉,然后便如往常一般操持家务,做点心,准备摆摊。
榆水村,高家。
因为老高秀才提前交代过今日一定要到,所以许久不曾出现在私塾的上尚文成今日也来了,一见沈淮之进来便朝他翻了个白眼儿。
是的,自从他试图攀扯镇上杨老板家的哥儿不成,第二次上门反倒被杨家的家丁打了一顿后,他又回头打听林樾,试图再续前缘,这才知道林樾已经嫁人了,嫁的还是他的同窗。
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尚文成愤怒极了,因为沈淮之是私塾里年纪最小的,平时又比自己讨老高秀才喜欢,所以他一向看沈淮之不顺眼。
再加上他家比沈淮之家有钱,尚文成平日里都是身着长衫,手拿折扇,一派文人模样,反观沈淮之,时常一身短打,和土里刨食的农民一模一样,他更看不上他了,但就是这样的沈淮之,竟然抢了他的夫郎,他哪里咽得下这口气?
尚文成自从回私塾读书,每日不挖苦沈淮之两句就不痛快,沈淮之脾气虽好,但也不是个包子,忍了两日,第三天尚文成阴阳怪气的时候,沈淮之就给了他一拳,然后就拿起手里的书,若无其事地开始朗读。
这也是老高秀才吩咐的,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每日来私塾,第一件事便是将昨日的功课朗读十遍。
尚文成直接被打蒙了,等他反应过来时沈淮之正在读书,老高秀才也拄着拐杖进来了,见他干站着,还瞪了他一眼。
尚文成:“……”
他恨不得冲上去打沈淮之一顿,但两人实力太过悬殊,看着沈淮之那一身强健的肌肉,他根本不敢上前。
那天以后,尚文成虽然还是看不惯沈淮之,但也只敢瞪他一眼,或者翻个白眼,心里再怎么骂骂咧咧,嘴也是闭着的。
沈淮之压根儿不在意,完全视他于无物。
今日林樾做了点心,他也不想分给尚文成,中午吃饭的时候他才把点心送给老高秀才,至于定胜糕,则是和除了尚文成以外的其他三个同窗分食了。
赵元明一向和沈淮之志趣相投,又有买卖之谊,这会儿吃了点心,还要打趣他,“难得难得,今日竟占了淮之的便宜,吃了弟夫做的点心,真是受宠若惊啊!”
沈淮之没搭话,但转头看见另一位同窗,也就是老高秀才的孙子高承望也一脸跃跃欲试的表情,立马拱手道:“我夫郎知道我们要去考试,便做了这定胜糕,淮之也在这里祝各位兄长旗开得胜,考场定胜。”
说到考试,大家都正经了不少,赵元明也拱手道:“借贤弟吉言,愚兄也盼咱们师兄弟几人都能考取功名,前途似锦。”
最后是高经业,虽然他是高承望的父亲,但和沈淮之二人是平辈相称,见他们纷纷起身,也跟着道:“可叹愚兄愚笨,无此等天赋,屡试不第,今日便祝各位师弟此去一切顺利,再回家便是功名在身。”
高经业今日之所以来私塾也是老高秀才叮嘱的,虽然高经业没有考上秀才,但他毕竟去过府城几次,是在场所有人中对府城最了解的,今日来便是给自己的师弟们介绍府城,下午的课堂上,先进来的便是高经业。
考秀才得先经过县试和府试,县试是在县城里,而府试与院试一样,都是在府城,所以高经业介绍府城的时候便略过了怎么去,直接从进城门开始讲起。
“府城的城门是由官兵把守的,但平日里进出并不需要什么凭证,所以不用担心这个,即便是你们去的那天需要凭证,出示院试所需的保举书即可。”
“进城后一直往北走,过桥后从第二条巷子左转,走到巷子尽头再右转,一直往前就能看到学政考棚,院试便是在那里进行,但那里也是有官兵把守的,你们初八早上考试的时候才能进去。”
“学政考棚周围有不少客栈,还有附近的居民会出租单间屋子给考生,整体上来说无需担心住处,但若是想住的好,住的近,还是得提前去。”
“此外,学政考棚对面那条街的尽头就有一家书铺,那里许是会有有关考试的时文书籍,你们若是需要也可以去瞧瞧。”
……
高经业介绍完府城的各种情况,又一一答疑解惑,再抬头已是大半个时辰过去了,他也不再耽搁,交代一声便出去了。
“我所知道的都告诉各位师弟了,现在请各位师弟先自行温书,我这便去请老师过来授课。”
台下坐着的四人异口同声道:“多谢师兄,师兄慢走。”
今日老高秀才难得的唠叨,讲授完课业便开始叮嘱他的学生,一言一语里都是满满的关心与担忧。
“自读书那日,我们便想着此生至少要考个秀才,但考棚里白发童生多矣,在座诸位年长者不过而立,便已经都是童生,实属不易,此去院试,为师也盼你们能高中,若是能教出一个秀才,办了这么多年的私塾,我也心满意足了。”
“但能考取功名之辈实属凤毛麟角,多的是名落孙山,榜上无名,只说咱们四方镇附近几个村子,秀才不过一掌之数,诸位此去,考棚里定要平心静气,莫要惊慌,多年苦读,必然不会辜负。”
……
最后,沈淮之下学时已是暮色四合,老高秀才在儿孙的搀扶下,把他的学生一一送出门,又站在原地,一直望着他们远去,直至不见身影。
第60章
以往沈淮之下学的时候脑子里都是今日学的知识, 从榆水村到临水村这段路,足够他把知识默背一遍,一直到自家门外的路口, 他才开始想林樾,想他今日做了什么, 可有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然而今天, 他脑子里全是纷杂的思绪。
激动, 紧张, 担忧各种情绪都在他心中翻腾,直到被自家院子里传出来的叫声打断。
沈淮之一愣, 这声音怎么听着有些像骡子, 推开院门, 他爹果然正在院子里喂骡子。
“爹, 这是哪儿来的骡子?”
沈正初把手里的草扔到食槽里,回头道:“今儿我和你娘去你广初叔家租来的, 等明儿去府城你就坐着骡车去。”
宋寻春正在灶房里做饭, 听到动静探出头招呼道:“你们父子俩在外头说什么呢?快回屋吃饭, 等会儿天都黑了。”
见沈淮之盯着骡子, 宋寻春补充道:“我和你爹本来想着租头牛,但村子里有牛的就那么两三家,租一头牛的价钱都赶上租两头骡子了,这才去的你广初叔家, 他还把车也借给咱们了。”
沈淮之,“爹,娘,我明儿一早走路去府城, 傍晚就能到,而且后天才考试,赶着骡子去也不方便,还是退了吧。”
宋寻春白了他一眼,“谁说你一个人去的?到时候让樾哥儿跟着你一起去。”
沈淮之:“嗯?”
可惜宋寻春没理他,转身就回灶房了,因为锅里的菜快糊了。
沈淮之刚想回屋,余光一扫就瞧见林樾站在门口,转身走过去接过了林樾手里的水桶。
林樾方才在外头就听见他们说话,这会儿自然地接话道:“这事儿是我和爹娘商量的,想着你一个人出去不方便,我和你一起,到时候你专心温习功课,租客栈吃饭都有我呢。”
不等沈淮之拒绝,林樾就低声说:“我还没去过府城呢,也不知道府城什么样子,这次和你一起就当见世面了。”
他都这么说了,沈淮之还能说什么呢?
“那就去,明天坐骡车去。”
林樾接过沈淮之的书箱,“菜地里的辣椒还差一点儿没浇水,浇完这一桶就够了,书箱我给你拿回屋子。”
“好,我现在就去。”
林樾点头,“赶紧浇完回来吃饭。”
今天的饭桌上,林樾四人默契地没有提及任何相关考试的字眼,除了催促沈淮之吃饭,就是在商量明天要带什么出门。
这年头没出过镇子的人比比皆是,更不要说去府城了,尽管沈淮之不是第一次出门,但宋寻春仍然十分担心。
刚吃过饭,她就拿出两个荷包,“俗话说穷家富路,咱们家虽然不富裕,但出门还是得多带些银子,这里有我和你们爹攒的,也有樾哥儿这些日子赚的,一共三两银子,另外还有几百个铜板,留着买些吃食。”
这回没等沈淮之开口,林樾就先拒绝了,“娘,我们也有几两银子,足够去府城的路费了,今儿租骡子的钱就是你们给的,这路费就我们自己出吧。”
这些日子摆摊赚的钱,刨去买糯米糖油这些花的,满打满算有近八两银子,林樾几乎没怎么花过,就是惦记着沈淮之要去府城考试的事儿。
“这是什么话?你们的自己攒着,这钱就该我们出,可不许再说了。”
沈正初也开口道:“就租骡子那点儿钱哪能和路费比?听你们娘的。”
比起花夫郎自己攒的私房钱,沈淮之还是觉得花爹娘的更心安理得一些,反正也养他那么多年了,以后慢慢还就是。
“娘,不用这么多,初八考完试,初九就能回来了,最多在府城待三天,都花不了一两银子。”
宋寻春摇头,去那么远的地方只带一两银子哪够?万一遇上什么事儿,没有银子寸步难行。
“都带上,到时候你身上放一两银子,剩下的樾哥儿收着,花不完再带回来就是。”
沈淮之:“那就听娘的。”
“这还差不多。”
等他们娘俩说完,沈正初才开口道:“明儿一早我跟你们一起,路上我赶骡车,淮之和樾哥儿也能放松些,等把你们送到府城,我再回来,到初九那天我再赶着车去接你们。”
沈正初原本没有这个想法,是去租骡子的时候,听沈广初说府城的客栈里看管骡子加上草料一天得好几文钱,而且还有丢失的风险,这一头骡子买的时候就要五六两银子,养到现在怎么也得七两,这要是丢了那还了得。
沈淮之和林樾对视一眼,明显都有些担忧,去府城赶车也得大半天,如果沈正初当天来回,那走到半路天就黑了,晚上赶路太危险了。
“爹,府城路远,晚上赶路不安全,要么就我和小樾去,骡子放在客栈,到时候我们找个大客栈,想来会安全些,要么您后天一早再回来,这样我们也放心。”
沈正初摆了摆手,“咱们这儿又没有山匪,有什么不安全的,我们明儿早早出发,肯定能在天黑前回到咱们县城附近。”
沈淮之还想劝,沈正初就起身了,“就这么决定了,我现在去装些草料,明天给骡子吃,你们俩也快些去收拾东西。”
实在劝不动,沈淮之也没法子,跟着沈正初一起出去了。
今晚的碗筷是沈凌之收拾的,林樾正忙着准备明天的吃食。
出门带些汤汤水水的不方便,还是得以不噎人的面食为主,咸口的肉沫包子,酸菜包子,甜口的荞糕,再加上凉拌的茄子和黄瓜,一碟子咸菜就差不多了。
虽说已经是八月份了,但天儿还是很热,今晚就做怕放坏了,所以只和了面,把馅料拌好,然后烧了两壶热水。
翌日,沈家的公鸡刚打鸣,沈正初父子三人就赶着骡子出门了。
沈正初坐在最前面,左手牵着缰绳,右手拿着一根长棍赶车,后头是坐在稻草和蓑衣上的林樾和沈淮之,骡车没有车厢,万一下雨只能用蓑衣和斗笠。
此外,车上还放着沈淮之的书箱,装着两人换洗衣裳的包裹,装着吃食的食盒和三个水葫芦,还有一些零碎物件,至于银钱,昨晚林樾连夜把荷包缝到里衣上了,沈淮之身上二两,他身上二两,剩下的铜板也分做两份,各自揣着一半。
三人出门得早,村子里静悄悄的,一直到过了县城,路上才陆续有背着竹筐下地的农人。
县城周边这一段还算热闹,过了县城约莫十几里,路就变得狭窄而且坑坑洼洼的,放眼望去,一个村庄也看不见,只有四周高耸的山峰,茂密的丛林。
而这样静谧的山路,足足有二十里,刚开始车上只有沈正初赶车的声音,林樾正杵着下巴打瞌睡,等他再抬头,看到四周连个飞鸟都没有的山林,心中莫名紧张起来。
未免打扰沈淮之温习功课,林樾只能和沈正初说些有的没的,这才驱散了心里的紧张。
走完这一段,路边开始出现村庄,山地里也有农人忙碌的身影,林樾隐约还听到了他们的交谈声,口音和他们相距甚远,三人已经到了另一个县城的范围。
一路上场景反复,静谧与热闹交替,下午太阳正烈的时候,林樾终于看见了城门的影子,他用手遮住头顶的光,直直望去,城门上写着三个大字,梧州府。
“爹,淮之,快看,我们到了!”
沈正初也是第一次来府城,看着眼前高大的城门,他心中不免骄傲,他儿子就要在这样大的府城里考试了啊。
除了骄傲,沈正初心中也有一抹隐约的期待,也许多年后,在他还能走得动路的年纪,他们一家能一起来一趟府城。
“淮之,樾哥儿,你们进去吧,该花钱的地方就花,别省着,好不容易来一次府城,总得住个好点的客栈,再吃顿好的,精精神神地去考试。”
沈淮之把东西都拿上,吃食则留给沈正初,最后还拿了一件蓑衣,以防下雨。
尽管是坐车,但三人也被晒出汗了,看着沈正初汗湿的后背,林樾低声道:“爹,你在这儿等我们一下,我们进去买点吃的你带着路上吃,今早做的没剩多少了。”
沈正初笑着摇摇头,“哪就不多了,连包子都还有四五个,别说我一个人吃,再来一个人也够吃了,你们快去吧,耽搁久了万一人家客栈住满了怎么办?”
沈正初一向是个急性子,自觉交代完了,朝他们夫夫俩挥了挥手,一棍子敲在骡子上,赶着车就哒哒哒地走了。
扬起的灰尘落在林樾脸上,林樾张口打了个喷嚏。
“爹这也太急了吧。”
沈淮之抬手用袖子给他擦了擦,“咱们也走吧,爹早点儿回去也好,省得娘在家里担心,咱们走的那天再买些东西带回去就好。”
说到买东西,林樾一下子来了兴致,“那我得多买些,府城里肯定有很多好东西。”
因为院试,最近府城里来了不少人,守城的官兵也是见怪不怪,简单查看过户籍和路引就放他们进去了。
府城明显比镇子热闹,来往也多是穿着棉衣的人,刚进城门这一段不是做买卖的地方,但路上也有来回吆喝的货郎和货娘。
按照高师兄的给的路线,再加上每过一个路口林樾就就近寻一个人打听,除了在中间那个岔路口走反了以外,两人走得还算顺利,不过两刻钟,两人就看见学政考棚门口把守的官兵。
林樾激动地捏了一把沈淮之,“咱们到了!”